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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食同源法規全解析|掌握可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合規關鍵

「藥食同源」起源於中醫理論,意指某些中藥材不僅能作為藥物,亦可作為食品成分使用。這些中藥材兼具滋補與保健作用,是現代保健食品與中草藥膳的重要來源。

藥食同源法規

目錄




1.為何藥食同源法規至關重要?

隨著健康意識提升,食品添加中藥材成為趨勢,但這也引發食安與法規問題。

未經核准的中藥材若作為食品添加,將違反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或《藥事法》,甚至觸及誤標、誇大療效等違規情形。因此,業者必須遵守「藥食同源法規」,以避免行政處分或下架風險。



2.藥食同源的法律依據與主管機關

台灣目前關於藥食同源的管理,主要依據如下:


  • 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15條:禁止使用未經公告可用的原料。

  • 《藥事法》:規範藥品與食品的界線,防止藥物混用進入一般食品中。

  • 主管機關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


衛福部會不定期公布「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」,其中包含中藥材的中英文名、使用部位、使用限制等,是食品製造的重要依據。



3. 衛福部公布的藥食兩用名單與查詢方式

目前,衛福部網站提供「食品原料查詢平台」,業者可透過關鍵字查詢藥食兩用中藥材清單,確認是否具合法食品使用身份。


例如:

中藥名稱

使用部位

限制條件

枸杞子

果實

不可宣稱療效

黃耆

限量使用於特定產品

👉 查詢路徑:衛福部 > 食品藥物管理署 > 食品原料查詢平台



4. 食品業者應留意的合規細節

  • 確認使用原料是否列於公告名單。

  • 不得宣稱具治療、療效功能。

  • 如有部位或劑量限制,須嚴格遵守。

  • 進口藥食同源原料須符合進口規定與標示要求。


建議企業建立「藥食同源法規對照清單」,並定期追蹤公告更新。



5. 香港與中國的藥食同源法規比較

地區

管理機關

特色

台灣

衛福部食藥署

公開透明、動態更新清單

香港

食安中心

列明可作食品用途的中藥材

中國

國家衛健委

有「藥食同源目錄」,強調傳統用法

跨境販售產品時,建議依當地法規重新設計配方或標示,確保多國合規。



6. 結語:合法使用藥食同源中藥材的未來趨勢

隨著「藥食同源」概念普及,未來食品市場將出現更多融合中藥材的創新產品。

但合法使用仍為根本,熟悉藥食同源法規與名單,才能為產品創新保駕護航,避免因違規而影響品牌信譽。


📌延伸閱讀:更多關於藥食同源的起源、發展與應用,可參見藥食同源完整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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